相亲当天发生性关系 小伙被告强奸(男女关系)

男子在相亲当天和女子发生关系后被告强奸。男女关系一直以来都十分受到关注,在2018年的6月份我国某地的检察院就因为强奸罪对于男子李某提起了公诉,诉讼他以暴力的手段强迫于女性发生了关系。不过小李在庭审当中拒绝认罪,表示自己并没有强迫女方,而且女方是自愿和自己发生关系,只不过是在事后变卦。

男女相亲

通过小李所说,他们两人是在相亲的当天相识,并且俩人也都互有好感,在当天晚上,小李就邀请自己的相亲对象来自己家里,并且女子在一番拒绝之后,也最后同意了小李的请求,并且在小李家里女子半推半就的发生了性关系,小李认为这是男女朋友之间正常的性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但在事后,女方还是将小李给告上了法庭,并且在一审时判决小李强奸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

提起上诉

不过小李对于这份一审判决不服,随后就向中院提起了上诉,2019年唐山市人民中院还是驳回了小李的请求,并且维持原判,小李在服刑的同时一直都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且还一直都在委托自己的亲人为他进行申诉.一直到了2020年的下半年河北高级人民法院终于重新开庭审判,二审则是判决了小李无罪,因为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可以得知女方确实在自愿的情况下去网络小李家,并且在去往小李家之前也已经设想到了两人会发生性关系。

男女关系

在当下男女关系可以说是法律上的一个雷区,毕竟不光是在结婚之前会出现强奸,哪怕是在婚后也是会出现强奸。在很多时候,男女之间的关系很难清楚地去界定和判断。这也成为了法律的难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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