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以及调整33个罚款类的事项。近日国务院常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针对于涉及到的33个罚款的相关事项,进行取消或作出一定条件的调整,让营商环境更为优化,让企业在经营方面的成本能够减少。
这一举动是国务院放管服进行改革其中的一大重要举措,主要是为了在一些领域,解决掉以罚代管,过度罚款这些问题,能够为企业减负松绑,让市场主体的发展不断的促进。取消调整罚款类的事项,不仅让企业方面能够减轻负担,可以更进一步的激活市场层面的活力,让民营经济可以更高质量的发展。
这一举措也是政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方面的政策,可以提高监管效能,更好地构建出营商的环境,进一步的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的进入。
这次取消调整罚款事项,体现了政府对企业作出的支持和关心,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作出的一些行动和决心,相信政府在不断积极的推动之下,市场主体也会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发展环境,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为企业增长注入全新的活力。
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也意味着依法监管水平再进一步的提高,让行政处罚的更为公正性,过去监管实践环节中,会有着并不合理罚款的一些规定,使行政处罚当中是有不公平性质存在的,取消调整罚款事项能够进一步推动依法管理使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同时让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让民众企业对监管部门有更多的信任和支持。